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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处方药拟有条件放开 如何保证监管规范、用药安全

经济参考报 | 2020-11-25 08:24: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正式对外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网络销售处方药拟有条件放开的内容引发热议。医药电商平台欢欣鼓舞、盼来了政策曙光,而担忧者则对监管规范、医保支付、用药安全等问题提出质疑。

“放”与“不放”的监管困境

时隔两年多,药品网络销售规定再度征求公众意见。11月12日至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对于处方药销售的规定提到,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这一“反转”让医药电商平台从业者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在市场中博得一席之位。“从2014年开始网售处方药的‘闸门’已经‘几开几合’,一开就‘乱’一关就‘死’,能做到今天的,都是想在行业里踏实做事的企业,这次征求意见稿又提升了我们的信心,在新一轮的行业规范洗牌中我们肯定有发展机遇。”一网络药品销售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

医药电商平台漏洞明显

在“万物触网”时代,网售处方药将是大势所趋,但在缺乏约束的“窗口期”,游离于监管之外风险重重,平台管理没有统一标准,良莠不齐的现象导致电商平台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并不少见,有媒体曾对18家网络购药App展开测评调查,发现其中16家不合规展示或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处方药甚至还引发悲剧——2018年两名女孩先后网购秋水仙碱片剂的处方药,均因过量服用而亡。

而在目前运行较为规范的平台,也并非“百无一失”。记者在某电商平台尝试购买处方药阿莫西林,平台在药品展示页标注有“处方药”字样,下单后也有选项要求——确认服用过订单中药品,且无不良反应。在“提交预订”按键旁边注有“处方药下单后需立即补充问诊信息”的字样。

确认付款后补充填写用药人信息随即进入等待医生开方环节,半分钟后记者收到平台医生致电,询问是否为医生开具处方,当记者回答并非医生开方,而是按照以往生病用药习惯网购抗生素药后,平台医生拒绝开方,订单也自动取消,系统自动退款。

当记者第二次下单时,在问询环节换了一位平台医生,该医生仅提出“药物之前有无用过、有无过敏史”,回答“用过、无过敏”后,平台医生即开具网上处方,医生开方、医院药师审方、药房药师审方三个环节仅在八秒钟内完成,网络药房开始进入发货流程,整个过程并未要求记者上传线下医院就诊信息、实体医院医生处方等相关资料。

处方药安全“触网”还需迈过三道坎

对于网售处方药“放”与“不放”,舆论争议也比较激烈。支持方认为对于患有慢性病的老年患者,不用频繁去医院开药取药提供了较多便利,同时也减轻了医院门诊人满为患、就医体验感差的压力。网民“一杯暖暖茶”表示,我是支持的,对我们这种每天必须吃药的病人来说很便捷,只需要上传病历就可以买到处方药,不需要大老远地挂号排队。

质疑方则表示,处方药的安全性远比其便利性重要,网售处方药一旦放开将导致假处方泛滥,而滥用的处方药将严重威胁患者健康,网民“疯风封丰”表示,处方药相对风险高,现如今线下药店还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如果放开网销,那风险更加难以控制。

便利和安全的权衡考验着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的智慧,业内人士表示处方药安全“触网”还有三道坎需迈过。

一是电子处方的流转。目前处方的可靠性、真实性是一大难题,实体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主要用于院内流转。有电商平台从业者表示,可以通过电子处方平台监控电子处方在平台内的流转,使得电子处方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也能很大程度上保证处方来源的真实可靠性。

二是与医保支付的对接。杭州市民陈敏明表示,即使处方药可以网上销售,但老百姓可能还是愿意在医院或者药店购药,“医保支付是其中的关键因素”。华东医药(商业)战略企划部经理徐静表示,处方药网售放开更多是解决灰色地带的合法化问题,对存量市场影响有限。目前医保基金预算与定点医药机构挂钩,而大量处方药都是医保目录内的,如果处方药网购平台不能实现线上医保支付,会影响患者的使用积极性。

三是监管细则待落实。浙江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售处方药有条件放开可以看作是药品新零售的开端,无论是电子处方共享,还是处方审核等都应该在监管者严格监督之下,既要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不给平台方留空子,也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全程监控。(记者 黄筱)

  • 标签:网络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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