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云南频道
近年来,普洱市思茅区把村规民约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制定接地气、贴实际、易操作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使村规民约发挥“集民意”“符民情”“约民行”作用,构建村民自治的良好氛围。
下寨村大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因地制宜,让村规民约“记得住”
走进倚象镇下寨村李箱寨小组,一条干净整洁的道路似一条丝带贯穿整个小组,道路两旁一年四季盛开的不同鲜花散发着芳香,遇到村民时,即使是第一次见面也能感受到村民的热情。
下寨村是一个典型的移民村,为强化管理,村“两委”牵头起草了一份极接地气的村规民约,通过11个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后定稿成型,由村民们签字确认后从去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覆盖全村1692人。
这份村规民约共有12条,用普洱方言编写,十分“土气”。“不参加寨子大扫除,不仅会被点名批评,还要缴纳罚款”“小组开会么跑着点,单个呢利益要发言”……不少便于操作的条款,实现了从抽象到可具体执行的转变。为了让村民记得住,各村小组除了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宣传外,还在村里的各种场合都会再进行强调。通过一纸村规民约,下寨村在人居环境和村庄管理上实现了质的提升。
强化约束,让村规民约“管得住”
着力强化制度执行,村组党员带头,村民参与每个环节,破解“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现象,让村规民约真正“硬”起来。
2021年12月,思茅区倚象镇竜竜村中寨村民小组约3300亩茶园进入有机转换期,有机茶园如何规范管理成为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竜竜村将有机茶园管理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填补了管理空白,巩固了有机茶转换成果。
近日,竜竜村依据村规民约第二十二条“茶农应自觉维护生态有机茶园管理要求,在有机茶园内不得使用化学农药、除草剂,若违反规定的,需按照标准缴纳违约金”的规定,对中寨村民小组23户违规使用农药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收缴违约金6.4万元用于有机茶园建设,形成了有效震慑,提高了村民遵守公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比学赶超,让村规民约“立得住”
聚焦移风易俗、环境卫生整治、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优良传统,让村规民约覆盖群众所关心的事项。
南屏镇大开河村以发展咖啡产业为主,在制定村规民约时,除了常见的村容村貌、邻里关系、移风易俗等内容外,还结合产业发展作相关规定,细化村里的“生态绿化”等条款。该村村规民约要求各村民小组要积极参加村上有关科技培训及农广校开办的各种培训班,用好科技,推动咖啡产业发展。
部分村组还开展“红黑榜”评议制度,明确规定正、负面清单,实行积分制管理,对违反村规民约的,纳入“黑榜”,予以通报批评;对遵守规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纳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有效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形成比学赶超、遵规守约的浓厚氛围。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思茅区将指导各村不断对村规民约进行适时修改完善,确保其具有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解决村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村规民约从虚到实、从宣传到落地再到生效,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徐椿黠、罗成君、胡蕊 思茅区融媒体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