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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2月12日电 (徐婧)近期,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一些居民新冠病毒感染后的可以居家康复治疗。药物治疗的一般原则为: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如果有相关症状,可以选用一些必要的药物来对症治疗。
对此,北京市药学质控中心整理并回答了居民关心的9个问题,供市民参考。
1.如果没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是否需要提前预防使用一些药物?
答:
不需要。目前没有证据支持药物可以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如果没有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我们不需要提前预防性地服用药物。
2.同时服用多种药物可以好得更快吗?
答:
不会。不推荐同时服用多种治疗同一症状的药物,选择1种即可。对于同一症状同时服用多种药物不能加快病情好转,反而可能会导致药物过量。
3.如果发烧了,可以选用哪些退热药?
答:
对于一般无基础疾病的人群,较为安全的退热药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您选择其中1种即可,可参考下表信息。其他市面上常见的复方“感冒药”(如白加黑、泰诺等),他们的名字中含有“氨酚”或“酚”,即对乙酰氨基酚成分,也可以起到退烧作用。需要注意,不要叠加使用多种退热药。
4.退热药在什么时候吃呢?想退烧快一点,能不能多吃几片呢?
答:
体温在37.5~38.5℃之间时,优选物理降温,当体温升至38.5℃以上可以使用退热药。对于一些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或症状较重但体温未升至38.5℃的发热患者,如果出现精神萎靡或合并其他系统症状,也可谨慎服用退热药。退热药使用一般不应超过3天,若症状仍未缓解,建议就诊。
退热药不是吃得越多体温恢复得越快,如果超量服用或叠加多种退热药,肝脏或其他脏器可能会受到损害,因此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咨询医师、药师后服用。肝、肾功能不全和胃肠道疾病患者用药,需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