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时报
深市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整理期间交易安排出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先看要点:
1、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可转债同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
3、退市整理期间,可转债证券简称后冠以“退”标识;
4、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5、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涨跌幅达到一定幅度,会被实施临时停牌,单次停牌10分钟;
6、相关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可转债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6月9日,为了明确可转债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安排,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发布了可转债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安排通知。
通知有8条相关规则,涉及可转债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盘中涨跌幅、价格申报等多个方面。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可转债同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可转债证券简称后冠以“退”标识。
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另外,可转债退市整理期间,深交所将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不纳入证券公开信息披露、异常波动指标、严重异常波动指标和深交所指数的计算,成交量计入当日市场成交总量。
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其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股票因交易情况被实施盘中临时停复牌的除外。
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根据通知,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开盘集合匹配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900%以内,连续匹配、盘中临时停牌、收盘集合匹配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收盘集合匹配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内进行撮合。
因首日不实行涨跌幅显示,对于价格大幅波动的可转债,深交所可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来看,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匹配成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单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为10分钟。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盘中临时停牌的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匹配,再进行收盘集合匹配。
此外,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协商成交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可转债当日匹配成交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已成交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该可转债当日匹配成交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已成交最低价的孰高值。进入退市整理期次日起,协商成交申报价格在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
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均价=已成交金额/已成交张数。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交易安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与本次安排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安排通知为准。
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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