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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陈孝志)6月16日,广河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执行到位案款380万元,并当场发放了执行案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申请执行人广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通信用社与被执行人马某甲、马某乙金融借款合同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充分利用查封、扣划等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传唤被执行人马某甲到庭。执行人员讲明该案如不按期履行,被执行人还将付出代价,迫于压力、被执行人表示还款意愿。该案贷款时间早、金额大,被执行人有还款意愿等特征,执行人员积极与县联社对接、通报案情,县联社灵活运用利息减免等政策,并派专人与法院跟进,最终顺利执行到位案款380万元。
责任编辑:韩小月